政策名称:
企业云服务补贴
政策背景:
出台时间:2016年10月8日
发布单位: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
申请条件:
1、信息经济类企业须符合相关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,已获相关管理部门认可的信息经济经营范围。
2、信息经济类企业产业门类主要包括以下类别:
(1)手机、视频、网络游戏的产业开发、创意制作、产品加工发行、商业运行、游戏教学、游戏体验及衍生产品开发应用等游戏产业。
(2)网络视听、网络动漫、数字出版、网络文学、数字电影等数字内容产业。
(3)与泛娱乐类相关的信息技术外包、业务流程外包等服务外包产业,各类设计、数据管理和应用软件以及信息处理软件开发等产业。
3、符合条件的信息经济类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制度,上虞e游小镇培育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上虞e游办)负责办理备案。
政策奖励大纲:
自信息经济类企业申请之日起,5年内按实给予e游小镇企业云服务费用补贴,云服务费用补贴每家每年最高金额不超过3万元。
申报流程:
1、企业上交所申报政策的资料;
2、审核修改无误后,进行资金拨付。
提交资料:
1、《e游小镇企业2017年云服务补贴申请表》 ;
2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复印件加盖公章;
3、租赁其它企业云设备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复印件加盖骑缝章;
4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,复印件加盖公章;